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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有些律师知道自己不好,却要为对方辩护?

发布时间:2020-03-11 18:00:00

因此,一个需要律师为无罪推定辩护的人,为什么会被一个没有读过四年法律教科书、没有接受过无数法律培训的人视为恶棍呢??这是基于你自以为是的理解还是基于法律? 

**各国法律一致认为,没有法官的有罪判决和生效判决,任何犯罪嫌疑人都被推定无罪。这被称为“无罪推定”。也就是说,任何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犯罪嫌疑人,法律上都明确界定为无罪。

因此,一个需要律师为无罪推定辩护的人,为什么会被一个没有读过四年法律教科书、没有接受过无数法律培训的人视为恶棍呢??这是基于你自以为是的理解还是基于法律?

任何未经审判的“犯罪嫌疑人”都是“可能有罪”(可能无罪)但“未被定罪”的人。其中一些人可能是无辜的,他们受到了委屈。在现实中,许多冤案得到了纠正,揭示了无辜者被冤枉定罪后的悲惨经历。一个破碎的妻子和孩子。在每一个案例中,都有律师努力为自己的清白辩护,也有法官未能采纳律师意见而导致的误判。后果很严重。

各国的法律程序之所以规定警察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,检察官负责刑事案件的初审,是因为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,应当允许律师从警察和检察官相反的角度切入案件法庭。之所以如此设计法律,是因为律师应当从案件被告人受益的角度,对警方和检察官送交法院的案件进行审查。

被告人可以无罪,犯罪情节轻微。为了帮助法官“听双方的话,然后说清楚”。律师在法庭上为被告所说的每一句话、每一个观点都源于明确的法律规定。因此,律师没有自己的话要说,只有法律要求他说的话。律师在为法律辩护。